数据库错误: [Incorrect key file for table '.\lvshi1000\gk_list.MYI'; try to repair it]
UPDATE gk_list SET counts=counts+1 WHERE id=19

 上海律师说法:刑事审判程序 - 刑事辩护 - 上海律师_上海律师咨询_律师咨询_法律咨询_上海律师网-上海律师在线
业务范围 | 业务范围  

上海律师说法:刑事审判程序

点击数:1723发布:2018-06-17 

上海律师说法:刑事审判程序

    法庭程序是指人民法院采取开庭的方式,在公诉人、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,在控、辩双方对证据、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开展辩论的情况下,依法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、应否处刑,给予何种刑事处罚的活动。

  法庭审判程序。法庭审判大体分为开庭、法庭调查、法庭辩论、被告人最后陈述、评议和宣判五个阶段。

  人民法院开庭审判后,一般应当连续进行审判,但是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,可以延期审理:

  (1)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,调取新的物证,重新鉴定或勘检的;

  (2)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,提出建议的;

  (3)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。延期审理原因消失后,合议庭应再行开庭审理。

  关于第一审程序的期限,《刑事诉讼法》规定: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,自受理后1个月内宣判,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。

  有《刑事诉讼法》第12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,经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,可以再延长1个月。如遇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,应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。人民检察院建议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,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,人民法院可重新计算审理期限。因当事人和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、调取新的证据而延期审理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,延期审理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。

上海律师法律咨询热线:13818981596. 业务QQ539816336. 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